直销管理条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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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法规 | Posted on 28-04-2010

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十六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第十七条 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三)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四)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

第二十一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合法性、培训秩序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责。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培训员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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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管理条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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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法规 | Posted on 28-04-2010

【法规标题】直销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443号
【颁布时间】2005-8-23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5-09/03/content_3434175.htm
【全文】
直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3号

《直销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直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

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 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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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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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法规 | Posted on 24-04-2010

1、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传销管理办法》
  
  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中对传销有过如下定义: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传销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同时对传销企业的设立运作、传销员的资格和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并且有一些法律责任条款保证对传销活动的监控。
  
  2、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
  
  3、1998年6月18日:《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
  
  国家禁止传销整整两个月之后。国家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以上10家企业转型经营。
  
  4、2002年2月21日:发布31号文
  
  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史称31号文。
  
  5、2004年5月18日:“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成立
  
  “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成立,这是一个过渡性组织,原由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来7家企业组成。
  
  6、2004年9月10日: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
  
  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在厦门悦华酒店,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重点讨论准入门槛。
  
  7、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成为中国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
  
  雅芳全球董事会主席兼行政长官钟彬娴在京宣布,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批准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直销开放前第一家试点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广东省进行直销试点。
  
  8、2005年4月9日:直销法有望今年5月正式出台 将抑制多层次直销
  
  雅芳(中国)如愿成为中国首家经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雅芳的试点结果将成为中国直销法最终完善的重要依据。 同时,接近商务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直销立法在经过最后修改之后,有望在今年5月正式颁布。
  
  9、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据知情人士表示,在《直销管理条例》通过审议后,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10、2005年9月1日:国务院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
  
  备受业内关注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9月1日正式出台,文件已经从9月1日开始下发到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其中《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实施。

雅芳贿赂门 疑与邓湛落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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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新闻 | Posted on 24-04-2010

发布: 2010-4-24 01:04 |  作者: 卢曦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 雅芳已承认4名高管被“行政休职”,而调查仍在进行之中。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极为严厉,一旦触犯势必代价惨重,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另外,雅芳2009年全球销售额下滑了3%,只有中国市场的销售额仍保持1%的增长。清肃也表现了其对中国市场的重视。
百年老店雅芳正身陷泥潭。
一场内部贿赂调查已造成4名高管停职,其中包括雅芳中国“第一把手”高寿康。根据2010年4月中旬各方披露的消息,雅芳可能以国外旅游的形式,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雅芳已承认4名高管被“行政休职”,而调查仍在进行之中。
进入中国20年,雅芳屡遭波折。“直销”对于中国是个新鲜事物,立法、执法的漫长过程和潜在风险,使得雅芳的中国高管时刻犹如走钢丝。
1990年雅芳进入中国,1998年传销在华被禁,雅芳不得不迅速转型。2006年,雅芳出人意料地拿到中国第一个合法的直销牌照。而在2008年,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原副司长邓湛落马,雅芳的牌照正是在他任内获得的。雅芳也在这一年启动了一场内部贿赂调查。
邓湛案与雅芳贿赂调查是否相关,雅芳对此不作回应。贿赂事件掀开冰山一角,是否会波及更广,尚难预料。

涉嫌为中国官员提供海外游
随着内部贿赂调查的逐步推进,4月初,雅芳4名高管遭到停职。
被停职的是雅芳中国区总裁高寿康,首席财务长Jimmy Beh和负责公司事务及负责政府公关的C.Q. Sun。第4名被停职的员工Ian Rossetter驻纽约,曾任雅芳内部审计主管。
雅芳中国公关部门4月20日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发来声明,雅芳全球企业传讯部副总裁Victor Beaudet证实已有4名员工被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已“行政休职”。声明称,调查的重点在于遵循《反海外贿赂法》。雅芳已将调查知会了美国司法部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这起调查始于2008年6月,在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外部顾问监督下推进,雅芳在当年10月对外披露了这一消息。有报道称,事件的起源是一名员工致信给雅芳首席执行长钟彬娴,声称存在着与中国政府官员旅游相关的不当开支。
《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正在调查的过错可能包括,为与雅芳业务相关的中国政府官员出钱赴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地旅游。雅芳的调查随后又从中国扩大到拉美等地区。贿赂的金额也从一开始的数百万美元有所增长。
一位非常熟悉雅芳管理层的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高寿康在雅芳属于区域高管,尚不能直接向首席执行长钟彬娴汇报,中间隔了一个层级。
高寿康是中国台湾人,24年前加入台湾雅芳,因在台湾成功发展直销之外的零售渠道,为雅芳立下汗马功劳。1998年,高寿康被调任雅芳中国区总裁,1999年被进一步提升为雅芳大中华区总裁及新加坡、韩国总裁。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高寿康是一个执行力极强和有魄力的领导人。“在中国的官场文化里,公司高管和政府官员吃吃饭、聊聊天是十分平常的事。”但涉及到贿赂行为,则极少有人知晓。
4名高管停职的消息对雅芳造成了重创,股价下跌。知情人称,雅芳董事会已下令公司调查人员全权调查整个公司范围内的商业行为,包括最高管理层。但长期担任雅芳首席执行长的钟彬娴并不是调查的重点。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雅芳在美国上市,每年都会请普华永道、安永这样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会计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审计。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极为严厉,所有上市公司都明白,对这一点必须极为小心,千万不能“踩线”。
在该业内人士看来,钟彬娴是一个典型的强势领导,作风凌厉,一旦接到与贿赂相关的消息,就一定会雷厉风行地查下去。“不得不处理,更不能掩盖”,否则“不但股票会受影响,连CEO也没法做了”。
此时,雅芳在全球范围内正面临业绩下滑的压力,根据最新年报,雅芳2009年销售额下滑了3%,为104亿美元,而利润降幅达到29%。只有中国市场的销售额仍保持1%的增长。上述内部人士透露,钟彬娴身为华裔,屡次到访中国,加之中国市场潜力已被公认。雅芳对中国市场绝不会放松。
或与邓湛落马相关
雅芳在全球拥有长达124年的历史,在中国只有20年,却被迫经历了多次转型。中国的政策环境打乱了雅芳的阵脚。
雅芳在中国两次转型:第一次是1998年传销被禁后,由直销模式转为专卖店模式;第二次是2006年,由专卖店变为专卖店+直销。“两条腿”走路带来了渠道整合困局。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出台。2006年2月,雅芳成功拿到中国第一个直销牌照。雅芳在短短两个月之内就完成了报批程序。一个关键人物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2008年9月,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原副司长邓湛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落马。邓湛1998年进入商务部,一直从事外资工作。在邓湛任外资司副司长期间,曾立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也正是在他任内,雅芳获得了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
邓湛落马后,有媒体报道称,2004年,正当中国政府研究起草《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条例之时,邓湛却主导起草了一份《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提出在直销领域“外资先行”,曾引起巨大争议。
《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雅芳中国公关部门,询问贿赂调查一事是否与邓湛有关。雅芳方面向记者表示已记下问题,但未给出回复。
直销企业的“两个婆婆”
究竟是哪些政府部门,掌控着直销企业的命运?
一家全球知名的直销企业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直销企业比其他的企业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与政府官员打交道的机会也更多。直销企业常常称自己有“两个婆婆”:商务部负责发放牌照、工商总局负责管理。
该内部人士的感受是,做直销就要一直“被盯着”,监管部门的要求比对一般企业更高。是否因此带来商业贿赂的可能?该人士不置可否。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雅芳的行贿行为如被查证,则属于商业贿赂罪。由于发生在中国,将由中国管辖。通常对行贿量刑相对较轻,而对受贿量刑较重,视情节、数额、后果以及是否存在索贿而定。

安利:直销模式面临电子商务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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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新闻 | Posted on 21-04-2010

作者 李溯婉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04-21 07:43
摘要: 靠人海战术走出来的安利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更为自由的电子商务模式,给直销模式带来巨大冲击。

以营销人员为核心竞争力的直销模式,从进入中国那一天起,就备受消费者的质疑。很多人都能清楚地回忆起他们被直销人员拦截,硬生生传递产品信息甚至 “洗脑式”理念的经历。
时至今日,在不少消费者的心目中,安利仍然没有摆脱这样的角色。它已经在中国走过十五个年头。虽然成为中国直销业老大,去年的销售额甚至超过了200亿元,但对于安利来说,美誉度的缺失,仍将是未来数年间的最大的痛。
另一个核心的问题是,靠人海战术走出来的安利,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更为自由的电子商务模式,给直销模式带来巨大冲击,安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惊涛骇浪”
如今回头看,安利全球执行副总裁、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李锦芬的判断是正确的。不过,大海里的惊涛骇浪,这也令她始料未及。
上世纪90年代初,安利进入中国大陆时,没有店铺的直销模式在美国等国家已非常成熟,而在这里属于刚起步,当时一些非法传销诈骗集团也乘机打着直销的旗号,欺骗消费者后一走了之。 “安利深受其累,我们一直是背着十字架、背着包袱走的。虽然今天直销环境好一些,但依然存在灰色地带,还是有人对直销不甚了解或带有偏见。”郑李锦芬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这一路不好走。
开业伊始,就遭遇挫折。1995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的通知》,此时安利(中国)仅营业了4个多月,就要停止发展营销队伍并开展内部清理整顿,直至1996年4月经过审核后才全面恢复业务。
新一场考验很快又来临。安利(中国)为直销迅速推行配套“无因退货制”,1997年为此交了第一笔学费,有些人利用这一制度的漏洞,掀起一场退货风波,安利公司因此损失惨重,高峰期一个月退货金额最高纪录是4500万元。
而至今最大的挑战,莫过于1998年的一纸禁令,所有以直销、传销形式销售的公司一律关闭,安利亦未能幸免。郑李锦芬对中国政府在当时非法传销猖狂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能够理解,但就“一刀切” 的方式是否合适等问题不断与政府沟通,并于当年7月21日以“店铺销售+雇用推销员”的方式转型经营,成为首家获批全面恢复经营的公司,但这同时也是安利近40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妥协,在全球首开店铺。
“变种模式”焉知非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开店运营成本较高,与安利全球原有的无店铺直销模式存在冲突,但如今安利(中国)化解了这一矛盾。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直销行业也开始研究这种“变种”的模式。“安利在新加坡、中国台湾也开始开店了。现在,不仅靠直销的口碑效应。设立窗口有利于提升自身的服务和消费者的信任。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可方便当地执法部门迅速找上来追究责任啊。”郑李锦芬笑称开店的好处。
2005年,中国政府颁发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国直销企业进入有明确合法身份的时代。2006年12月,安利(中国)拿到直销牌照,用了近一年按照法规对运营模式调整,于2007年9月推出“直销+店销+经销”的多元化营销模式。十多年里,从获批以多层次直销经营,到店铺+雇用推销员方式的转型,再到多元化营销模式,安利(中国)五次对营销模式做出重大调整。
而在这背后,涉及到部分利益的重新分割和调整,个中错综复杂、矛盾重重,从今天业绩看,安利(中国)从中相对可找到平衡点。例如,之前多层直销是以团队计酬的方式,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扩充业绩来获得提成,而2005年《直销法》出台后,明确禁止团队计酬,这会影响到之前已晋升为经销商的直销人员的收入。据安利内部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为鼓励经销商积极性,安利改变为每年给予经销商固定的奖金以及一些促销费用。
而店铺与直销人员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至今,安利(中国)只在197个城市设立了237家直营店铺,而且大多店铺都不直接面对普通消费者而只对会员开放,即使是在上海地区开始面对消费者,但同时会组织一些经销商到店铺轮流值班,帮助这些经销商拓展客源,安利公司有意识地维护直销人员的利益。
随着直销行业不断规范,在中国发展也不断水涨船高。一些直销机构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内地直销行业业绩规模在2009年正式突破1000亿元大关,24家拿牌企业销售业绩在600亿元以上,准直销企业的业绩在400亿元以上。安利以200亿位居行业销售榜首,而完美与玫琳凯以70亿元和50亿元,分居中国直销业的第二与第三。而近年来,雅芳则后继无力,已被挤出前三。
核心竞争力面临挑战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是一直坚持与营销人员保持伙伴关系的经营理念,以及坚守企业文化等。”郑李锦芬认为,今天安利所取得的成绩,与当前30万活跃营销人员密不可分(其中10万人是经销商)。
借助庞大的销售队伍,以及为提升企业和产品知名度陆续聘请优秀运动员来代言的体育营销广告,安利(中国)营养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家居科技等5大类产品不断地在扩大市场份额。
不过,对30万活跃营销人员的管理,同时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工程。“一旦有少数人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就会令我们蒙耻。因此,必须有一套相当清晰的公司守则,并且清楚地告诉销售人员哪些事项严格禁止,以及一旦违反的相应处罚。”郑李锦芬谈道,让培训成为每个营销人员的福利,这成为维系这一复杂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安利(中国)在广州设立专门的培训中心(ACTI)。安利培训体系包括必修、进修和选修三大板块。其中,必修项目是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所有新加入的营销人员都必须先进行直销入门培训和考试。营销人员每晋升一级,也必须遵守公司“先培训、后晋升”的规定。而海外研讨会作为进修课程,也是安利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7年在曼谷首次举办以来,迄今在全球近30个城市举办,累计7万人次。此外,安利还开通教育网,让营销人员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尽管安利所倚重以营销人员为核心竞争力的直销模式为公司业绩作出重大贡献,但随着电子商务逐渐兴起,以及80后年轻消费者开始流行网购,安利能否在未来维持原有的竞争力受到关注。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蓝海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比直销在形式上更自由,诚信度也更高,会对直销、传销等模式构成冲击,目前阶段不会立刻体现,但会逐渐分流走部分消费者。
安利(中国)在IT方面建设一直不遗余力,刚进入中国开始,安利就选用当时仅在金融、通讯等极少行业才使用的AS400高端服务器用于公司数据中心,现在IT部门自主开发的店铺支持系统已发展到第四代,全面覆盖生产、物流等企业各个层面的所有信息。迄今,安利(中国)IT投入累计达6.2亿元,能够支持每星期100万份订单的业务量和每年300亿元的生产产能。
不过,一旦开拓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很可能触及直销人员的利益。安利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颜志荣接受采访时称,安利已设立专门小组在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但目前电子商务只是安利销售人员的工具,用于内部订货与沟通等,但不会替代销售人员变成另一销售渠道。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却在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渠道,日化巨头宝洁公司从前两年开始已在淘宝网上开旗舰店,陆续将一些产品摆上网络销售,并取得不错的业绩。如何协调电子商务与直销之间的矛盾,将是安利面临的下一个挑战。

隆力奇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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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制度 | Posted on 20-04-2010

隆力奇直销–2010年定制营销全球联网计划
一、加盟资格:

1、1600PV 普卡会员

2、4800PV 金卡会员

3、11200PV 白金VIP会员

(注:在次期结束前可以一次性升到任一级)

二、升级条件:

4800PV 见习主任

11200PV 主任

2.4万PV 见习经理:在二个部门中各有一个主任

10万PV 经理: 在二个部门中各有一个见习经理

50万PV 高级经理: 在二个部门中各有一个经理

150万PV 区域总监: 在二个部门中各有一个高级经理

300万PV 全国总监: 在三个部门中各有一个高级经理

1000万PV 一星董事:在三个部门中各有一个区域总监

2500万PV 二星董事:在三个部门中各有一个全国总监

6000万PV 三星董事:在三个部门中各有一个一星董事

三、奖金:

(一)、拓展佣金:10% 周结算

(N-1)*160元/层(1600PV为单位)

(二)、培育佣金:周结算

普卡会员 金卡会员 白金VIP

8% 10% 12%

周封顶: 1万 5万 15万

(以上周封顶数为第二个部门和第三个部门分别的周封顶金额)

(三)、管理佣金: 10代(紧缩) 周结算

见习主任:第一代:10%

主任: 第二代:5%

见习经理:第三代:5%

经理: 第四代:5%

高级经理:第五代:5%

区域总监:第六代:5%

全国总监:第七代:5%

一星董事:第八代:1%

二星董事:第九代:1%

三星董事:第十代:1%

四、福利分红:2.5% 期(四周为一期)结算

旅游:1% 经理以上

车奖:1% 区域总监以上

房奖:0.5% 全国总监以上

五、VIP福利分红: 1% 期(四周为一期)结算

六、重复消费:(奖金当中自动扣除) 期(四周为一期)结算

从主任开始重复消费:5% 每期(四周为一期)最高达到2000元封顶, 给予等值的产品(所购产品PV的50%计入小区业绩)

七、零售:30%, (PV50%进入小区业绩) 周结算

普卡会员:20%

金卡会员:25%

白金VIP:30%

(小级差)

另: 入单配资料一套:50元

注意:此计划预计在1月18号正式启动。

隆力奇公司奖金制度优势

1.前期利益激发初级活跃,中期利益维持多源平稳,后期利益保障丰厚持久!奖项多、奖 面宽、收获大

2.利益丰厚:市场培育佣金可提取若干个部门整组业绩的一定百分比,在传统级差中独树一帜,开辟销售利益的丰厚来源。

3.升级容易:只要累计就可升级,升级就有新的利益,升到高级别切实可行。

4无限累计收益: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市场拓展奖和市场培育佣金最大程度地展示团队互动互助的巨大魅力,实现了无限代收益

5.利益保障:被动形成收入,充分保障未来收益。一朝努力,永久收益,永不脱离。

6.解决了大象腿问题:高级津贴利用“大部门”创收,不浪费销售人员的任何付出和努力,在宽度与深度中结合体现佣金的倍增魅力。

7弱者变强,强者更强。

8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也得。有深度、有宽度、纵横受益,充分发挥深度与宽度并举的裂变效应,使多付出的人得到更多收益

先机难得,一个可以改变你人生命运的事业良机就在眼前!

隆力奇公司奖金制度优势

1.前期利益激发初级活跃,中期利益维持多源平稳,后期利益保障丰厚持久!奖项多、奖 面宽、收获大

2.利益丰厚:市场培育佣金可提取若干个部门整组业绩的一定百分比,在传统级差中独树一帜,开辟销售利益的丰厚来源。

3.升级容易:只要累计就可升级,升级就有新的利益,升到高级别切实可行。

4无限累计收益: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市场拓展奖和市场培育佣金最大程度地展示团队互动互助的巨大魅力,实现了无限代收益

5.利益保障:被动形成收入,充分保障未来收益。一朝努力,永久收益,永不脱离。

6.解决了大象腿问题:高级津贴利用“大部门”创收,不浪费销售人员的任何付出和努力,在宽度与深度中结合体现佣金的倍增魅力。

7弱者变强,强者更强。

8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也得。有深度、有宽度、纵横受益,充分发挥深度与宽度并举的裂变效应,使多付出的人得到更多收益

克缇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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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制度 | Posted on 20-04-2010

克緹事業的獎金與獎勵制度
I、
1.代銷收入

假設當您代為銷售克緹公司的產品給顧客時,您將可得到自用價與代銷價間約10﹪至25﹪的收入。

2.個人業績獎金

個人業績獎金收入,是發生在您親自用VIP卡訂貨時,所給予您個人業績的獎金,發放比例及金額依位階不同而不同:

只要您當月份有個人訂貨業績,即有資格領取當月份個人業績獎金,個人業績獎金金額 = 統計當月[當筆訂貨之BV值 × 當筆訂貨時位階之業績獎金發放比例]之總和。

例如:

JD(行銷專員)於2/10訂貨3000BV產品,並於2/11晉升為SD(行銷主任)後,在2/15訂貨4,000BV產品,可領取個人業績獎金3,000 × 0% + 4,000 × 10% = 400元

JM(行銷襄理)位階,當月份個人訂貨3,600BV,可領取個人業績獎金3,600 × 20% = 720元。

SM(行銷經理)位階,當月份個人訂貨25,000BV,可領取個人業績獎金25,000 × 27% = 6,750元。

II、
團體業績獎金

只要您當月份個人訂貨達到3,000BV (含)以上,即有資格領取當月份團體業績獎金,團體業績獎金發放比例,會依照您的位階與您各條下線的位階而有所不同(比例請參見下表) 。

由於本項獎金不發生在下線與本身位階相同或高於本身位階的情況,例如RD的下線是RD,或SM的下線為AD等類似情形,所以,如果您的組織規模較大,在計算團體獎金時,可能需要依據位階的相互關係分成幾個部份組織,分別計算獎金後再行加總。

如果組織中,發生第N代下線與第N+1代下線同位階,或第N+1代下線位階高於第N代位階的情況,則第N+1代下線(含)以下之組織,為一獨立計算團體業績獎金之部份組織。

個人所可領取之團體業績獎金金額,須分別計算各部份組織的個別團體獎金再行加總。

個人可領取之團體業績獎金金額 = 當月所有[部份組織團體業績之BV值 × 該部份組織最高代與個人位階對應之獎金發放比例]之總和。

III、
星星相映獎勵方案

星星相映獎勵方案,是JD(行銷專員)與SD(行銷主任)位階直銷商專屬的獎勵方案,只要每月單筆訂貨達3,000BV,連續兩個月(含)以上,就可以獲得獎勵。

1.晨星準資格
位階符合獎勵方案的直銷商,當月單筆訂貨達3,000BV,即擁有晨星準資格。

2.銀星閃耀禮
當月擁有晨星準資格直銷商,次月單筆訂貨達3,000BV,即可獲得該月份之銀星閃耀禮一份。

3.金星璀璨禮
當月具領取銀星閃耀禮資格直銷商,次月單筆訂貨產品達3,000BV,即可獲得該月份之金星璀璨禮一份。
當月具領取金星璀璨禮資格直銷商,如持續每月單筆訂貨達3,000BV,則每月皆可獲得該月份之金星璀璨禮一份。

*銀星閃耀禮與金星璀璨禮,每人每月僅限領取一次,公司將不定期更換獎勵內容。
**如已具領取銀星閃耀禮或金星璀璨禮資格的直銷商,當月未能單筆訂貨達3,000BV,其領取銀星閃耀禮或金星璀璨禮資格將被取消,需再連續兩個月達到當月單筆訂貨達3,000BV,方可領取銀星閃耀禮。
***如因達成位階晉升條件,直銷商位階從SD(行銷主任)晉升為JM(行銷襄理),因JM(行銷襄理)位階非屬星星相映獎勵方案獎勵對象,無論前月訂單是否符合單筆訂貨達3,000BV,均無法領取星星相映獎勵。

IV、

繁星獎金

繁星獎金可細分為銀河繁星獎金與宇宙繁星獎金兩種,分別介紹如下:

銀河繁星獎金:總金額為公司當月銷售BV值3.5%,由所有當月個人訂貨滿3,000BV之JM、SM依其星數比例均分。
宇宙繁星獎金:總金額為公司當月銷售BV值10.5%,由所有當月個人訂貨滿3,000BV之AD、RD依其星數比例均分。

在計算星數時,不論會員位階高低,只要當月個人訂貨滿3,000BV(含)以上之會員,均以1顆星計算 [單一會員無論當月個人業績多高(例100,000BV),仍是以1顆星計算]。

每位會員當月的星數,是依各直屬組織線,分別計算當月星數後加總。
直屬每線星數之計算不限下線代數,但總和如超過直屬每線星數計算上限,僅能以直屬每線星數計算上限計算星數。如任一直屬線,其星數達到星數計算上限,您即可獲得滿線達成加碼禮,依據個人位階與達到計算上限的直屬線數加計不同的星數。

V、

獎金與獎勵Q&A

1.Q請問我要如何領取獎金?

A
為了您的方便與安全,公司會在獎金發放時,將獎金直接匯入您在公司資料中存檔的帳號。依據您加入時身分的不同,帳號可能是公司、個人銀行帳號或郵政儲金帳號。如果您具有領取獎金的資格,請您務必在公司資料中留下正確的帳戶與帳號,如有銀行帳號相關異動,也請即時至公司變更資料。

2.Q獎金何時結算?何時可以領取?

A
直銷商獎金由公司電腦於訂貨隔月15日計算完成,20日發放,如遇假日則順延至工作日發放。
例:1月份業績產生之獎金,於2/15計算完成,2/20匯入您的帳戶中。

3.Q收到獎金通知書需要注意那些重點?

A
1. 請先確認本張獎金通知書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
2. 會員入會及位階晉升相關通知:內容為告知領取獎金條件、最近晉升日期及最近之業績。
3. 當月獎金明細:說明各項獎金金額及匯款帳號。
4. 獎金調整明細:如有各種需要調整部份之金額。
5. 會員當月訂貨狀況:詳列訂貨日期、訂單號碼及金額等明細資料。
6. 公司訊息:公司各項訊息及促銷活動等資料。

4.Q獎金沒有入帳怎麼辦?如何查詢?

A
請於總公司上班時間直接撥打客服專線0800-212-160,客服人員將協助您查詢及處理後續作業。

(来源:http://www.kelti.com/nkelti/webnew1/career1.html?nn=3

哈药集团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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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制度 | Posted on 20-04-2010

【哈药直销奖金制度】
(标准版)

一、会员级别

二、销售奖

三、培育奖(月)
1、个人重复消费责任额:100元/月。
2、普卡会员拿直推8代奖金收入的5%,银卡以上级别(含银卡)拿直推8代奖金收入的10%。
3、每拿一代奖金时,需另外消费100元/月,拿满八代需消费800元/月。
4、本月培育奖的提取额度是依据上月消费额度计算。
5、上一个月重复消费达标后本月为合格会员,第1、2个自然月为合格会员;连续三个月不合格会员,业绩归零。

四、聘位及重复消费(级差奖)
1、聘位级别

2、重复消费(级差奖)

五、领导奖(紧缩)

六、分红奖(月分红:2%)
公司每月拿出总业绩的2%加权分红,仅限2009年12月1—31日内期间首次报单钻卡资格的会员方能享受。

七、福利奖(4%)
1、旅游奖(2%):经理级别以上会员享受。
2、车房奖(2%):总监或董事级别会员享受。

八、专卖店
经理级别以上(含经理级别)会员一次性购货5万元,公司按照1:2配货(给10万元的货),专卖店享受5%报单补贴。
退换货保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政策执行。

【特别要求】:
1、同一个身份证姓名只能报一个点位,报单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备案和办理《直销员证》使用)。
2、报单后的经销商姓名不能更改。
3、经销商银行账号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且是有效的银行账号。
4、会员资格可以继承,但须向公司提出申请和备案。
5、对于举办会议的要求:必须是主任级别以上的会员在15日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同意后方可举办。

【市场支持】:
1、集团公司为直销公司投入3亿元支持市场前期发展。
2、集团公司对直销公司三年内没有提出任何利益要求,直销公司三年内的收益在
保障直销公司运营费用前提下将全部用于市场发展。
3、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会陆续申请取得国内其他省市的直销区域资格。
4
【发展规划】:
第一阶段:3—5年内,成为内资直销企业排头兵。
第二阶段:2—5年内,进入中国直销领域前三家,未来成立农村直销公司。

安惠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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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制度 | Posted on 20-04-2010

安惠奖金制度
复合营销、会员制、双元制、周薪制

一.优惠顾客:
300元(一瓶百菌健、一份公司资料)
好处:1.产品 八折;2.10%的奖金(直接推荐)
二.特约经销商:
一次购买或销售1550元产品:1.300优惠顾客;
2.1250元产品(八折);
好处:1.产品八折;2.10%的奖金(直接推荐)3.累计业绩但不分红
三.特许经销商:
1.特约经销商累计业绩到15000;
2.一次购买或销售5300元产品:1.300元优惠顾客;
2.5000元产品(八折)
分红:1.特许经销商;
2.左右两区个推荐一位特许或特约经销商;
3.左:右=12500:25000或25000:12500返还一点(2000元)
4.封顶40万/周
四.福利:
1.旅游奖……….3点/周………….1%;
2.名车奖……….10点/周…………1%;
3.别墅奖……….20点/周………….0.5%
五.重复奖金:
累计奖金4000元或半年累计没有达到4000元,每月消费450元
例:1000人*450=45万/37500=12点*2000=2.4万/月
========================================================
安惠的事业制度说明
作者: 严美华

中国江苏网12月13日消息:中国和新西兰合作创办的安惠国际生物科技园近日落户南通,该园区引来了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新西兰以及中国港、台的杰出科技团队,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总医院、中科院等10多所科研院校知名专家共同参与技术开发,成为南通海洋医药产业的新亮点。

南通滨江临海,生物资源丰富,近海鱼类有130多种,滩涂贝类资源占全省之首,蕴藏量达8万多吨;药用植物有100多种,为海洋医药开发提供了可供资源。为此,近年来,该市依托海洋资源,重点发展海洋医药新产业。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的启东盖天力制药、南通双林生物制品、南通海洋保健品等10多家企业,已开发出“佳克脂”、“血贝胶囊”、“正力颗粒”、“藻酸双酯纳”等海洋药物,年产值可达3亿元。

该市针对海洋医药开发技术含量高、难度大、周期长的特点,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提升海洋医药产业档次。如与省海洋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合作,形成了3条海洋药物生产线;利用文蛤、毛蚶开发生物药品也取得了新进展。江苏通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海洋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上海农业科学院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发出以食用菌为主要原料的系列产品,还出口国外,成为我国最大的灵芝出口企业,年销售额近亿元。该企业还引来了新西兰天然药物研究所,进行国际间的生命科学和生物药物领域的研发和科技成果孵化。

“三资”释放出海洋医药产业的拉动力。新西兰天然药物研究所将在南通开发区引进项目进区兴业;香港药物研究所在海门建立医药研究产业基地;台湾慧聚等药业也纷纷入驻海门,形成慧聚、英力药业、江苏原创药物研发中心等生物医药产业,目前总投资1亿元,预计年产值3亿元,近2年内总投资将达2亿元。
安惠公司采取得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最具有人性化的经营奖励模式:
当您看完公司的简介,或听完朋友的介绍之后,想试用一下公司产品时,您可以用300元购买一瓶价值296元的“百菌健” , 和公司资料简介(产品的说明及使用方法),成为公司vip俱乐部的会员(优惠顾客)并永久享受产品的八折优惠代遇。
当您使用产品之后,感到该产品对自已身体确实有一定效果后,您有权力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工友和同事们推荐使用此产品。如果您替他们,或者他们自己到公司在各地的“百菌健堂专卖店” 购买产品,(专卖店为其登记)公司将非常感谢您对公司产品的宣传和推介,并拿出其购产品金额的10%奖励您,而且永久的享受这种代遇(即其每买一次公司就奖励您一次)以上均为优惠顾客。
当您成为优惠顾客之后,如果您想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那么您可以任选下面两种方式:
一、 特约经销商: 即一次性购买1250元的产品(计:250BV的分值)后,再“直接推荐”两名购货金额在1250或5000元以上者,并将其放在自己的左右两个区,(不开第三区)向下以似类推。您将享受左右两区大家共同创造的累计业绩。
二、 特许经销商: 即一次性购买5000元的产品(计:1000BV的分值)除享受上面所有代遇外还可享受:
1、 有权申请开专卖店(一地区只开一家,该店可享受本店营业额4.5%的佣金)
2、 享受公司的分红计划(内容如下)
3、“特约经销商”、也可以再“直接推荐” 购货金额达到1.5万元(计:3000BV的分值)进升为“特许经销商” 代遇相同。 (示意图如下)

1250—5000元

2 : 1

累计 25000元 累计 12500元
或 12500 元 25000元

两边相加合计:37500元 公司就奖励您2000元/点 最高一周奖励200点。

三、 当您获得“两点” (4000元)分红之后,从第四周开始,每四周再消费或销售450元(计:90BV)。如果您成为“特约经销” 之后的23周(近半年)还未达到“两点” 分红时,为了保障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以及广大经销商的利益,您要从第24周开始,每四周再消费或销售450元(计:90BV)以便保留您下面别人创造的所有“累计业绩”。
四、 福利基金:1、如果您一周获得3点(6000元)时,可享受公司当期净营业额1%的旅游奖。
(即 :公司拿出当期净营业额的1%分配给所有合格者)
2、 如果您一周获得10点时,可享受公司当期净营业额1%的购车奖金。
3、如果您一周获得20点时,可享受公司当期净营业额0.5%的购房奖金。
五、 特别注意:
1, 经销商签约名字必须与银行开户人名一致,合伙经营人不得再签约特许经营权
2、 退货保障:可凭依据和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在购货的一个星期内申请退货,超过期限不予办理。
3、 奖金发放:达到奖励的第三周,公司自动将人民币(国内)打到您的银行帐户上

嘉康利奖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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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pan | Posted in 直销制度 | Posted on 20-04-2010

SHAKLEE嘉康利奖金回馈计划

产品销售利润  30%

差价奖金: 经销商价和会员价间的差额

公司产品有三种价格,当您在晋升到不同的等级,您就能享受不同的折扣,但是,PV积分值维持不变。(PV Personal Volume-个人销售积分,并非定价,是您购买产品时积累的积分,主要的用途为核算奖金级别及奖金金额。PV/零售价=0.67   零售价/PV=1.5)

1、零售价(SPR)

2、会员价(MPR)是零售价的85%,会员、没有达到经理级的直销商,定货都是会员价

3、直销价(DPR)是零售价的75%,达到经理以上的直销商定货的价格。

定货的会员价和直销商价间的差额,是次月15号作为奖金一起发给符合250PV的领导人(包括自己本人)。

积分差奖金:销售积分奖金回馈

根据每个月您的团队购买产品所累积的积分,无限级数,您都能获得高达34%的奖金回馈。您必须达到100PV及250PGV才能领取这笔奖金

PGV Personal Group Volume-个人团队积分,及您的PV加上您所赞助的每位直销商的PV就是您的个人团队的销售总积分。除了您本身赞助的直销商外,也包括他们底下所赞助的其它直销商,由此不断延伸,您底下的每条分支均计算至出现经理或经理级以上领导为止

BGV Business Group Volume事业团队销售积分,即您整个团队所有的PV和。

具体标准如下表:

您的身份 您的PV 您的PGV 奖金比例
会员 0 0 0
直销商 100 250-499 4%
100 500-999 8%
100 1000-1999 12%
经理(第一级事业领导) 100 2000-2499 16%
100 2500-2999 20%
100 3000-3999 24%
100 4000-4999 28%
100 5000-6999 30%
100 7000-9999 32%
100 10000以上 34%

事业领导奖金

1、经理(第一级事业领导)

条件:个人100PV,个人小组业绩2000PGV

平均月收入:US 500

2、总监

条件1:团队中产生了1位经理

条件2:个人100PV,个人小组业绩PGV1250

奖金领取:第一代经理PGV的7%,第二代经理PGV的5%,无限级数。

平均月收入:US 1870

3、资深总监

条件1:2条线经理

条件2:个人100PV,个人小组PGV1250,事业团队15000BGV

奖金领取:第一代经理PGV的7%+第二代经理PGV的6%,无限级数。

平均月收入:US 4590

4、行政总监(执行总监)

条件1:3条线经理

条件2:个人100PV,个人小组PGV1250,事业团队25000BGV

奖金领取:第一代经理PGV的7%+第二代经理PGV的6%+第三代经理的PGV的4%,无限级数。

平均月收入:US 6450

5、领导总监

条件1:4条线经理

条件2:个人100PV,个人小组PGV1250,事业团队50,000BGV

奖金领取:第一代经理PGV的7%+第二代经理PGV的6%+第三代经理的PGV的5%+第四代经理PGV的3%,无限级数。

平均月收入:US 7400

6、大使总监

条件1:6条线经理

条件2:个人100PV,个人小组PGV1250,事业团队100,000BGV

奖金领取:第一代经理PGV的7%+第二代经理PGV的6%+第三代经理的PGV的5%+第四代经理PGV的4%,无限级数。

平均月收入:US 3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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